让成功的人教人成功
——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实务教育纪实
最近,西南政法大学首届法律实务教育培训引起人们关注。法律实务教育培训,英文缩写为LPC(LegalPracticeCourse),其核心理念就是“让成功的人教人成功”。
在日前举行的LPC结业典礼上,52个年轻学员英姿勃发,充满自信。该校党委书记张国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开设法律实务教育班的目的,就是通过强化训练,缩短学校培养与人才需求的差距,从而推动学校的课程建设。
法学教育不能停留在书本
在发达国家,高校法学教育最主要的作用是职业培训,大约98%的法律专业毕业生都在各个“实体”中就业。而国内法律专业的毕业生,就业过去长期局限在机关和高校,即使去律师事务所,也要先以机关和高校为跳板。这是造成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相对较难的原因之一。
张国林认为,毕业生就业选择面窄,除了就业观念方面的问题外,也与目前的高校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书本和理论,毕业生难以较快适应市场需求有关,“专业不对口的实质,是人才不对口”。他希望通过开设法律实务教育班,推动学校的课程建设。
LPC缘起于一位校友与张国林的一次促膝长谈。2004年,该校北京校友会举办了全国校友会。就餐时,该校北京校友会第五届联谊会会长、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庆与张国林书记谈到现今的法学教育,感慨万千。李庆回忆说,从事了20多年的实务工作之后,再回顾20年前所读的大学,自己对大学教育有了新的理解。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策划,经过数十次的交流和商讨,LPC首届法律实务教育于2006年11月正式启航。
轰炸式教学挑战学生极限
LPC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并不陌生,起源于英国。法学院学生完成三年的理论学习之后,要专门进行为期一年的LPC技能培训。
西南政法大学在全国率先推行的LPC,引进了西方法学教育的律师执业培训模式,采用严格的选拔及淘汰机制,模拟欧美案例轰炸式教学,挑战学生创造力和忍耐力的极限。这一课程综合了实体法、法律实践和程序法的内容,大约有25%的时间用于掌握诸如起草文件、会见、谈判、辩论和法律调查的技巧。
2005级法律硕士、LPC学员方杰告诉记者:“LPC告诉我们,首先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,其次才是个人能力的发展。”回忆当初组队参加比赛,方杰介绍说,因为选手相互并不认识,要先打听对方的联系方式,再游说对方和自己一组。这个环节很重要,涉及到如何与陌生人打交道、如何展示自我,并赢得对方信任的能力。组队成功后开始准备比赛,团队胜则队员全部入选,团队输则全盘皆输,所以配合非常重要,大到一个主题,小到一个细节……
应用型教育教学如何开展
LPC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积极探索,引发了很多人的思考。
西南政法大学78级校友、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在给学员上课后感叹不已:“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法律实务教育,这是一个创举。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,让他们将抽象的法律和实际联系起来,在走出学校后,能迅速地适应实际工作。LPC称得上是将法律实践与理论联系起来的桥梁。”
“LPC是教师用自己的话传授自己的东西”,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邱代伦认为,“教师们通过创造性的教学,将学员内在的创造性、积极性激发出来,使学员对激情、自信、创意、团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”
观摩法院、模拟法庭和案例讨论,是西南政法大学多年来探索出的三位一体实践性教育教学模式,由此构成了LPC的前身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陈彬对记者说,LPC在原有的基础上,增加了司法礼仪、法律文化、拓展思维训练等许多新的内容,适应了新形势的挑战,必将使学校的应用型教育教学更趋完善和丰富。
《中国教育报》2007年4月13日第7版